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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須為參賽者創作,不得有冒借、抄襲、仿冒之行為,違者遭檢舉將公佈取消其獎項,並追回獎品,遺缺不予遞補。影音內容之人物,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,以免侵害肖像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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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團隊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或協辦單位得於本活動進行過程中,拍攝、錄影,或請參賽團隊提供相關照片或動態影像,做為紀錄、宣傳推廣、行銷本活動或相關活動之用,並得以任何形式發表前述之相片或動態影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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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將他人製作出版之音樂作剪輯重製,得獎者須於領獎前先行取得著作權財產人之授權,否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;公佈得獎後若遭檢舉將取消其獎項,並追回獎品,遺缺不予遞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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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違反善良風俗、含有不雅文字與錯誤影射之情形者,不予收錄,主辦單位不再另外通知不予收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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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須詳閱活動辦法相關規範與說明,若有參賽資格不符、作品不實、違反著作權法、違反其他規定與法令者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、入圍或得獎資格,並自平台移除、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與獎狀,參賽者均不得有異議,同時名額不遞補。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,參賽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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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水準,獎額得予從缺或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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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活動參賽得獎作品(金鑽獎以外獎項)之版權仍為參賽者所有,惟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委辦單位,重製、出版、或以其他合法形式利用於本競賽相關之一切動靜態活動中發表、呈現獲獎作品,或編製(包括數位化編輯、剪輯)成任何形式的專輯,以非營利方式推廣、播送、供瀏覽。在此授權範圍內,並同意提供主辦單位獲獎作品相關介紹、說明資訊。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,不另立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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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同意如其作品獲本活動金鑽獎,授權主辦單位及委辦單位得(自行或再授權第三人)使用得獎作品,使用之時間、地點、形式、平台均不限,授權範圍包括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散布、公開播送、公開上映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演出、公開發表。前開授權之授權金已計入獎金中,不另計給,並以報名表作為同意授權之證明,不另立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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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,如有活動相關異動事項,將公告於崇越行銷大賞官網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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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視同同意主辦方之要求與規範。